关于做好“开展思想整顿,清除思想灰尘,保持纯洁性”支部主题党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31浏览:65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关于加强问题整改、防止形式主义,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近期将“开展思想整顿,清除思想灰尘,保持纯洁性”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日

二、活动内容

在完成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按月缴纳党费7-8月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两抓两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抓好学习研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李保国、王光国、罗官章、魏登殿等同志先进事迹等内容,深化个人自学,讲好专题党课,围绕“四讲四有”开展专题研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立问题清单。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支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对照省委督查组对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问题清单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以党总支为单位,报督导组组长审定后,9月3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备案。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督导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办,严把销号标准,确保整改到位。

(三)抓好专项治理。按照李鸿忠同志关于“交党费是对党的态度问题、初心问题、资格问题、党性问题”的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认真落实《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鄂组通[2016]43号),以支部为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按期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名称不规范、未按期换届问题等专项治理。

(四)建好工作台账。各支部要对照《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党组[2016]8号)文件要求,细化工作台账,规范记录要求,切实提升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支部主题党日”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也是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探索。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全面深入开展起来、严肃规范坚持下去,促进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实在平常。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牢牢抓住明责、督责、问责的“牛鼻子”。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从具体工作抓起,用抓具体工作的成效来检验。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学校督导组要高标准严要求搞好督导,精准发力,全面覆盖,推动各党总支、各党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扛起责任,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要沉到一线、走进党员,层层传导压力,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观摩等方式,尽可能直接了解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了解党员实际参与的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在一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落实,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把学习教育实际成效体现到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上来。

附件:部分高等院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情况报告


中共maya86com 委员会

2016年8月29








附件:

部分高等院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情况报告

第八督查组


根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的方案》部署,第八督查组对部分高等院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第八督导组于810日至12日,分两个督导小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访谈、明察暗访的方式对10所高等院校(其中部属高校4所、省属本科院校3所,民办本科院校2所,高职高专院校1所)进行了专项督查。期间,共检查了包含党委书记、党员校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在内的40名领导干部的相关资料,查阅了30个基层党委(分党委、党总支)、30个党支部的工作台账,与6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个别访谈,深入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情况,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督查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高等院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上进展顺利,各项工作基本有力。

一是层层部署到位。各高等院校均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分类对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对失联党员排查、党费收缴、党员信教问题清理等工作也作出了专题布署;各基层党委(分党委、党总支)结合单位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是领导垂范到位。各高等院校党委书记均带头上好党课,带头补缴党费,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带头指导学习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坚持以上带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抓好学习、抓好活动、抓好整改。

三是工作推进到位。各高等院校均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组织关系排查、党员信教问题清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推进了整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但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离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统筹兼顾不到位。主要是部属高等院校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细化落实教育部的相关工作抓得多些,对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的一些规定动作落实的还不够。比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未查阅到党支部“四讲四有”专题讨论记录,此项活动基本没有开展。

二是结合实际不紧密。主要是有的高等院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上下一般粗,结合高校特色和单位实际不够。比如,武汉科技大学、武汉东湖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三是理论学习不细致。主要是一些规定内容没有组织学习,理论学习不深入。比如,大部分高等学校没有查阅到《问责条例》的学习记录,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能提供自学笔记或自学记录不全;武汉大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没有下发到领导干部手中,华中师范大学仅发至了学校领导层面。

四是暑期教育不连贯。主要是高等院校处于放暑假期间,有的高等院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处于断线状态。比如,大部分高等院校教职工党支部在暑假期间没有开展“支部主题党日”;除华中科技大学、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组织参加暑期实习的学生党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提出明确学习要求外,其他高等院校对学生党员暑假期间的学习教育未提出明确要求或要求比较粗。

五是具体工作不规范。主要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比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商学院、武汉东湖学院等高等院校“支部主题党日”未开展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环节;湖北大学领导班子所在支部开展学习等记录简单,大多只有一页;武汉科技大学“支部主题党日”、“四讲四有”专题讨论等记录不全,只记录发言人,未记录具体内容。

六是规定动作不扎实。主要是党费收缴、党组织书记上党课、问题清单等规定动作抓的不够。比如,大部分高校党费收缴工作虽做了专题布署,但党费补缴还没有开始;大部分高校没有建立问题清单;武汉工商院除书记外不能提供其他领导讲党课记录;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个别领导只是安排计划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支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列明问题清单,突出整改重点,抓好建章立制,从严从实查摆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抓好结合工作。指导高等院校将系统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将省委的要求和公办、民办院校的实际相结合,指导高校完善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好省委有关要求。

三是进一步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定动作的落实力度,指导高校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好自选动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细化党支部工作台账,明晰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台账,规范记录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部分高等院校问题清单


湖北大学

1.书记所在支部“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记录混乱,存在补改痕迹。其他领导班子所在支部未查到两个专题讨论记录。

2.“支部主题党日”未开展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环节。

3.领导班子所在支部开展学习等记录简单,大多只有一页。

4.未查到书记、校长的学习记录本(书记、校长出差,记录本不在)


武汉科技大学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2.未查到学习《问责条例》等内容的记录。

3.未查到“讲规矩、有纪律”专题讨论记录。

4.“支部主题党日”、“四讲四有”专题讨论等记录不全,记录只有一页纸,只记录发言人,未记录具体内容。


湖北经济学院

1.自学内容记录不完整。

2.补交党费工作已做了专题布署,进行了测算,但待开学后才能补交。党委书记已带头补交。

3.学院和大部分支部没有相应的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