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议等程序,拟申报吴田同志为我校“2021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6月7日—6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实名向纪委(监察处)或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
纪委(监察处)电话:87943682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话:87943520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