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派“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95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资助名额

全省资助30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其中3名为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我校可推荐2人参选。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工作安排

1.总体要求:要将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按照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必须是从事师范类专业学科教学论相关研究和教学的教师。每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教师。

2.遴选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推荐。(510日前)

因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克服困难,加紧组织人选推荐,并于510日下午5点前向人事处提交申报推荐材料。

在学校确定推荐人选之前,只需按照附件1和附件2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交推荐表与一览表电子版。

3)学校评议确定并公示。(511-14日)

学校确定推荐人后,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根据人事处通知邮寄报送。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943520


附件:

1.省师培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2.《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注意事项》.doc

3.《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4.《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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