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博管办〔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全省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二)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及技术开发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或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我校全职聘用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成立评议小组组织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人事处;
3.学校评审:人事处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4.推荐上报:学校对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与全省评选。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1.推荐表。申报人填写《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附件1)与《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
2.证明材料。如中国博士后证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发表刊物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疫情期间,在学校确定推荐人选之前只需提交附件1与附件2电子版。
申报时间:请各学院在2020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943520
纸质材料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后期根据人事处通知邮寄报送。
附件:
1.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
附件1.docx
2.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xlsx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