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6] 2号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16年申请学士学位及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本科专业在首批毕业生毕业当年,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有资格授予学士学位。我校今年有2个专业有首批本科毕业生(具体见下表)。为了保证这2个专业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现启动以下2个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权工作:
学院
|
专业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1.请相关学院做好动员,成立专门的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组,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定专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将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学科。
2.请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1),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二、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双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具有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必须是教学资源充足、教学与学位管理规范、获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的优势专业。我校今年有15个专业具有申报的基本资格(具体见下表)。上述专业需要提交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经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方具备双学士学位授予权,方能进行双学士学位的招生。
请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建设的实际,确定是否申报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学院
|
目前具备申报双学士学位资格的专业
|
数学与经济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化学
|
生物科学
|
|
科学教育
|
|
文学院
|
编辑出版学
|
对外汉语
|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学院
|
广告学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1.请确定申报的学院成立专门的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组,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定专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将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学科。如未按时提供,视为本年度放弃该专业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申报。
2.确定申报的学院请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归类存档和自评工作。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写、初审、打印、初装工作,经学院负责人在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盖章后(含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进行材料复审、精装工作。
三、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工作
各专业自评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省学位办的要求,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根据省学位办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2:《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maya86com教务处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