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人才公寓住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通知

时间:2019-05-23浏览:1728

人才公寓的全体住户:

经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与东新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协商,人才公寓的住户可按如下方式将户口迁入

住户户籍类型

办理常住户口方式

需提交的材料

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户口、学校集体户口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核查,提交材料,集中报派出所办理落户

1、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2、市内申请户口登记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非武汉市户口或远城区户口(子女投靠)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核查,领取公租房相关证明和材料到光谷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落户

1、户口本及复印件

2、学校公租房相关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4、投靠申请户口登记表

5、学校公租房协议合同

6、投靠子女身份证和户口本

受理时间:2019520日-20191231

办理地点: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户政科

联系电话:027—87943539

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

2019520

附件:

个人落户申请(教职工本人填写)

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在maya86com 工作,现居住在教师公寓单元室,我的愿户籍地是,现申请迁入maya86com 教师公寓单元室落户。

敬请批准!

本人诚诺:本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申请人签名: